삼명통회(三命通會) 2장 卷一 論五行生剋 · 원문원문+번역원문번역독음인쇄 창의 대상(프린터)에서 「PDF로 저장」을 고르세요. 휴대폰은 공유 → 인쇄 → PDF.

삼명통회 三命通會

萬民英
2장 卷一 論五行生剋 · 원문
원문: 위키문헌 등 공개 판본(교감본 아님)

卷一 論五行生剋

五行相生相剋,其理昭然。十干十二支、五運六氣、歲月 日時皆自此立,更相為用,在天則為氣:寒、暑、燥、溼、風 ;在地則成形: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。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, 此造化生成之大紀也。原其妙用,可謂無窮矣。 木主於東;應春。木之為言觸也,陽氣觸動,冒地而生也。 水流趨東以生木也;木上發而覆下,乃自然之質也。 火主於南,應夏。火之為言化也,毀也,陽在上,陰在下 ;毀然盛而變化萬物也。鑽木取火,木所生也。然火無正體, 體本木焉。出以應物,盡而復入,乃自然之氣也。 金主於西,應秋。金之為言禁也,陰氣始禁止萬物而收斂, 披沙揀金,土所生也。生於土而別於土,乃自然之形也。 水主於北,應冬。水之為言潤也。陰氣濡潤,任養萬物也。 水西而東,金所生也。水流曲折,順下而達,乃自然之性也。 土主於中央,兼位西南,應於長夏。 土之為言吐也,含吐萬物,將生者出,將死者歸,為萬物家。故長於夏末,火所生 也。土或勝水,水乃反土,自然之義也。 五行相剋,子皆能為母,復讎也。木克土,土之子金反克 木;金克木,木之子火反克金;火克金,金之子水反克火;水 克火,火之子土反克水;土克水,水之子木反克土。互能相生, 乃其始也;互能相剋,乃其終也。皆出乎天之性也。《素問》 所謂水生木,木復生火,是木受竊氣,故水怒而克火。即子逢 竊氣,母乃力爭,與母被鬼傷,子來力救,其義一也。強可攻 弱,土得木而達;實可勝虛,水得土而絕;陰可消陽,火得水 而滅;烈可敵剛,金得火而缺;堅可制柔,木得金而伐。故五 者流行而更轉,順則相生,逆則相剋,如是則各各為用,以成 其道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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