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正偏自處者何也?乃夫婦相合,復遇比肩分爭,如一位 夫星有兩位妻星相合,謂之爭合。若本身自旺,彼身值衰,四 柱不沖,則我正而彼偏矣。蓋我生旺有氣,則夫從我為正;我 身衰而別位旺,則夫從別位,我反為偏,謂之彼旺爭去我夫, 我只得為偏。或自旺太過,柱無夫星者亦為偏;或官煞混雜, 或傷官太重,亦為偏,更淫濫。如一命:壬子、丙午、辛酉、 辛卯,辛用丙為夫星,我坐酉支,專祿自旺,雖時引辛卯之金, 彼卻無力,故我為正而彼為偏,此為二女爭夫,正偏自處。又 癸未、壬戌、癸巳、壬子,癸用土為夫,癸巳水弱;壬子水 旺,弱不能勝旺,被壬水爭去戊土為正夫,乃彼勝我衰,我只 得為偏。但壬水重而太泛,又帶桃花,不能自處。餘仿此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