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海水者,總納百川,汪洋無際,包括乾坤之大,升沉日 月之光。此水原有清濁,以兩般分論:壬戌有土氣為濁,癸亥 干支純水而納音又水,故清。壬戌人嫌山,以土氣太盛,有金 清之方吉,癸亥最喜見山,然後海水之性始安;澗下丁丑為山, 天河與海上下相通,柱中有木為槎則乘槎入於天河,極為上格 ;長流、大溪等水畢竟皆歸於海,以海水不擇細流,故能成其 大也;壬辰為龍歸大海,尤吉,中間又分陰陽互見,干支合化 方可;井泉則有所制,與海不通,故不喜見之。諸金獨海中第 一,以壬戌癸亥喜見甲子乙丑;砂中亦得,餘金又當以貴人祿 馬參之。火喜天上,與海水相為照耀,最吉;霹靂己丑為山, 戊癸合化,柱得木火旺地,亦吉;山下、山頭、覆燈諸火不宜 見。木唯壬子癸丑、壬午癸未俱吉;大林有風沖動,水性不安 ;平地厚載,則就位相得;松柏、石榴若無土製則漂泊無定。 土愛路旁、大驛,唯此二土足以振之不泄,況癸亥見戊申為天 關地軸大格,日時遇此厚土,縱有風雷,亦不為害;城頭己卯 須資艮則吉,如逢霹靂,則雷火變化,海水洶湧,亦主貧寒。 六十甲子納金取象,其十干有可以為金,有不可以為金者, 雖因所值之數不同而五行類化類從之妙,其理亦不可不知。如 甲乙、庚辛、壬癸,此三行者可以為金,而丙丁、戊己不與焉 ;庚辛原金,固為本家之物,壬癸非金也,又胡為金?此金水 相生之理,而水亦可以為金,故世有水碧金明之物;甲乙之木, 其質堅強,世有木化為石者,可以例見,故此二者可以取象為 金,與本家之物同也。丙丁屬火,燥剛不同,戊己屬土,柔剛 不同,與金相反,自不可以金論。戊己庚辛壬癸此六干者可以 為木,而甲乙丙丁不預焉。以丙丁原火,所以焚木,自不可取
;甲乙原木,胡不取之?殊不知五行中金還金,水還水,火還 火,土還土,獨木則變,以木資火、水、土之性,假合而生, 脈絕而枯槁則還水也,灼之為火則還火也,腐之為土則還土也。 故不用木,所以脫體而化神也。六甲輪環,所值之數,五行錯 綜,所得之理,自可以默識矣。凡木皆水所生,其津液即水也, 故壬癸可以為木,庚辛之質,其堅與甲乙同,故甲乙可以為金, 而庚辛可以為木,互換交通,其理亦無二也。丙丁、甲乙、壬 癸取象為水,以壬癸原水也,丙丁其化也,甲乙之津液即為水 也;戊己之土所以克水,庚辛之金所以燥水,氣有異也,自不 可以水論。甲乙、丙丁、戊己取象為火,以丙丁原火也,戊己 其化也,甲乙之生燃即火也,壬癸之水所以克火,庚辛之金所 以燥火,類不同也,自不可以火論。丙丁、戊己、庚辛納音屬 土,戊己原土也,丙丁之火化而為灰,灰即土也,庚辛之金混 於土中,乃土之精氣所結,故皆可以為土。若壬癸之水潤下不 凝,甲乙之木散上不止,自不可以土論。究其取象,有輕重, 有大小,有剛柔,有氣味,有體質,有功用,各各不同,此又 兼地支方隅之位,旺相休囚不同,而干天之所值或從本象,或 從化象,或從別象,天人交盡,其理生克,互成其義,此金所 以有海中、砂中、金泊、白蠟、劍鋒、釵釧之別,而金之象無 餘蘊矣,餘木、火、水、土可以例見。此納音取象所以為造化 之妙也與!